民法典中别人不还钱房产抵押的怎么处理

时间:2024-04-28 作者:玉树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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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集证据后,您可以起诉解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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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方式来处理抵押物。债权人可以就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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