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首付,登记女方名下,离婚后?

时间:2024-04-27 作者:玉树律师


1、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一般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此时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2、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不论是何方出资支付首付,房产均应视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
3、登记在男女一方名下对于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4、登记在一方父母及男女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男女双方和一方父母的共有财产;
5、登记在双方父母及男女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男女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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