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面属于变相辞退?

时间:2024-04-23 作者:玉树律师

变相辞退包括强行解除应协商一致的合同、未达到过失性辞退条件而解除关系、未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而解除等。这些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经济补偿、赔偿等法律后果。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影响企业声誉和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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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辞退涉及多种情形,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如遭遇强行解除,可要求经济补偿;未达辞退条件被解除,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未提前通知解除,可要求支付代通知金。处理时需注意保留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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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辞退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选择时,应考虑证据充分性、处理效率和成本等因素。例如,证据充分可选择仲裁或诉讼,追求快速解决可选择协商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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