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合伙人不好好工作,我可以不给他分红吗?

时间:2024-04-13 作者:玉树律师

合伙人一起经营的企业,盈利后其分红一般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分红具体规定如下: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合伙人一起经营的企业,盈利后其分红一般根据约定比例分配。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本文链接: http://www.17les.cn/36232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法务咨询 贵阳律师 郴州律师 常州律师 威海律师 无锡律师 路桥律师 兴安律师 景德镇律师 信阳律师 海口律师 自贡律师 昆明律师 青海律师 庐山市律师 弋阳县律师 余干县律师 蚌埠五河县律师 上海嘉定区律师 重庆万州区律师 信宜市律师 运城律师 安康律师 漳州律师 洛阳律师 济宁律师 金华律师 南阳律师 威海律师 岳阳律师